首页
/
要闻
/
连锁经营
/ 小艾热线|商标法律知识问答篇
小艾热线|商标法律知识问答篇
摘要:
点击上方“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可快速关注!问:获得商标注册后,注册人如何行使注册商...
点击上方“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可快速关注!问:获得商标注册后,注册人如何行使注册商标专用权?
答:获得商标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可以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用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用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也可以转让、许可、质押注册商标。如果发现他人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商标注册人不得在未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注册商标和注册标记。
如果他人正当使用了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正当使用了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或者为获得技术效果需要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人不能禁止他人的使用行为。
如果他人在商标获得注册前,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且具有一定影响力,那么使用人可以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注册人不能禁止使用人的使用行为,但是可以要求使用人通过增加适当标识对注册商标进行区别性使用。
(编辑:邵京京 汪诚,美编:王镇杰,审读:蔡莹 孙雅曼)
(免责声明:此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若有版权问题请作者尽快告知我们,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表示歉意!)
北京家居行业协会致力于家居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和谐共赢。打造产业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成为政府与企业的媒体、资源与市场的纽带、产业与资本的桥梁,促进文化、创意、科技与家居的融合发展,提升中国家居世界影响力,推动家居经济全面发展。
电话:010-84083972
微信号:home12_12
长按指纹树识别二维码 关注“北京家居行业协会”
文章来源: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公众号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于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公众号,转载注明原文出处,此文观点与查生意无关,理性阅读,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删掉
,查生意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北京家居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