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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对建陶企业最新绩效分级

2024.03.21 21:46

文章来源: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公众号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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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函表示,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基础上,修订完成《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修订版》),扩大绩效分级行业范围,完善相关指标和减排措施,供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

  《修订版》中通过装备水平、能源类型、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监管等差异化指标将建筑陶瓷企业分为A、B、C、D四级。

  装备水平

  所有生产线年产能150万(含)平方米以上的陶企为C级以上企业,若采用集中制粉、干法制粉、全自动配料系统或连续球磨机等则为A级。未达到C级企业要求的归为D级。

  能源类型

  ● 窑炉和喷雾干燥塔使用天然气、焦炉煤气、 煤层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或园区集中管道煤制气的企业为A级;

  ● 窑炉使用天然气、焦炉煤气、煤层气、液化石油气或电等;喷雾干燥 塔使用煤制气或水煤浆的则为B级。

  ● 窑炉使用天然气、焦炉煤气、煤层气、液化石油气或煤制气;喷雾干燥塔使用煤制气或水煤浆的为C级;

  ● 未达到C级要求的归为D级。

  污染治理技术

  A级企业指标:

  1、PM治理采用湿式电除尘、袋式除尘等工艺;

  2、SO2治理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半干法/干法脱硫等或使用清洁能源可实现 SO2稳定达到排放限值要求的工艺;

  3、喷雾干燥塔NOx治理釆用低氮燃烧+SNCR工艺,或制粉工艺釆用干法制粉;

  4、窑炉NOx、治理采用SNCR、SCR等工艺,或釆用低氮燃烧或其他技术可实现NOx稳定达到排放限值要求的工艺。

  B级企业指标:

  1、PM治理釆用袋式除尘等工艺;

  2、SO2治理釆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半干法/干法脱硫等或使用清洁能源可实现SO2稳定达到排放限值 要求的工艺;

  3、喷雾干燥塔NOx治理采用低氮燃烧+SNCR工艺;

  4、窑炉NOx治理釆用低氮燃烧或其他技术可实现NOx稳定达到排放限 值要求的工艺。

  C级企业指标:

  1、PM治理采用袋式除尘、喷淋除尘等工艺;

  2、SO2治理釆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半干法/干法脱硫、双碱法脱硫等或使用清洁能源可实现SO2稳定达到排放限值要求的工艺;

  3、喷雾干燥塔NOx治理采用低氮燃烧或SNCR工艺;

  ● 未达到C级要求的归为D级企业。

  排放限值

  C级以上企业要求基准氧含量18%,以尿素或氨水为脱硝剂的氨逃逸≤8mg/Nm³,稳定运行达标占比95%以上。

  ● 在此基础上,A级企业还要满足,喷雾干燥塔和窑炉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0、80mg/m³;原料转运、破碎、过筛、混合、配料、搅拌、成型、施釉、抛光等采用集气罩收尘并配备除尘设施的产尘点PM不高于10mg/m³;

  ● B级企业喷雾干燥塔和窑炉PM、SO2、NOx 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20、30、100mg/m³;

  ● C级企业则要求,喷雾干燥塔PM、SO2、NOx排放 浓度分别不高于30、40、100mg/m³;窑炉 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30、40、120mg/m³;

  ● D级企业的要求是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

  A级企业指标:

  1、原料、物料储存: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粒状、块状物料应封闭储存;

  2、厂区内物料运输:采用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

  3、转运应在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4、禁止装载机、车辆露天装卸及倒运物料;

  5、生产过程:所有易产尘工序均应在车间内封闭式作业,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6、厂区道路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保持清洁。

  B、C级企业指标:

  1、原料、物料储存: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 储存,粒状物料应封闭储存,块状物料应封闭或半封闭储存;

  2、厂区内物料运输:采用皮带、通廊等方式输送;

  3、转运应在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4、禁止装载机、车辆露天装卸及倒运物料;

  5、生产过程:易产尘工序(原料破碎、过筛、混合、配料、搅拌、成 型、施釉、抛光等)均应在车间内封闭式作业;

  6、厂区道路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保持清洁。

  ● 未达到C级要求的归为D级企业。

  监测监控水平

  A级企业指标:重点排污企业主要排放口 #安装CEMS ,数据保存一年以上,烧成窑安装自动控制系统,自动控制系统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B、C级企业指标:重点排污企业主要排放口 #安装CEMS ,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 未达到B、C级企业要求的归为D级。

  环境管理水平

  A、B、C、D级企业都要求提供环保档案:1、排污许可证及季度、年度执行报告;2、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3、竣工验收文件;4、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5、一年内废气检测报告。

  A、B、C级企业要求提供台账记录: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HJ 954-2018)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开展记录,台账记录保存一年以上。未达到这一要求的归为D级。

  A、B级人员配置要求,设置环保部门,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C、D级的人员配置为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

  运输方式

  A级企业指标:

  1、物料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

  2、厂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B级企业指标:

  1、物料公路运输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 源车辆占比不低于50%,其他车辆达到国四排放标准;

  2、厂内运输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 放标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占 比不低于50%,其他车辆达到国四排放标准;

  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C级企业指标:

  物料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

  ● 未达到C级要求的归为D级。

  运输监管

  A、B级企业指标为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未达到A、B级要求的归为C、D级企业。

  《修订版》指出,在评级时,需满足该级别指标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有一项未满足的,降级评定。《修订版》要求重点区域各省(市)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其中建筑陶瓷企业分级后的减排措施如下:

  ● A级企业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 B级企业在黄色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 进行运输;橙色预警期间,烧成工序(窑炉)停产30% (含)以上,以生产线计;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红色预警期间,烧成工序(窑炉)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 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 C级企业在黄色预警期间,烧成工序(窑炉)停产30% (含)以上,以生产线计;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橙色预警期间,烧成工序(窑炉)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红色预警期间,停产;停止公路运输。

  ● D级企业在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产;停止公路运输。

  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细则(试行)》,当各省公告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范围、申请程序、时限等相关事项后,企业需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绩效分级工作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及相应证明材料。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绩效分级工作的相关部门按要求完成C级及以下企业的绩效评级工作,初步审定申报A级和B(含B-)级的企业材料并上报至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绩效分级工作的相关部门。而A级企业绩效评级结果将上报至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对各地企业绩效评级结果进行抽查,重点对A级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复核。

  企业在提交评级材料时,存在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在评级过程中,存在主动贿赂专家或工作人员行为的,直接评定为最低等级。企业绩效等级评定后,在后期抽查复核、生态环保督察、日常执法中被发现达不到相应绩效分级指标要求的,进行降级处理。(来源:陶瓷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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