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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必要专利纠纷中的禁令颁发

2024.03.21 21:58

文章来源: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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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潘炜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原标题:标准必要专利纠纷中的禁令颁发



1、遭受了不可挽回的损害;

2、法律规定的补救措施不足以弥补损害;

3、考虑到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利益失衡,有必要采取公平补救措施;

4、不损害公众利益。


1、警告侵权人指明标准必要专利及侵权的方式;

2、在侵权人表达愿意协商基于FRAND条款的许可协议时,向侵权人发出具体的许可协议的书面邀约,包括许可费数额及计算方式;

3、侵权人应以公认的商业惯例对邀约进行回应,不应蓄意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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