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1 22:28
我国法院将全面推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
文章来源: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公众号
7月7日电,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推...
7月7日电,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推进会在江苏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会上表示,除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要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开,高级、中级、基层法院要同时启动。
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是指由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判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是知识产权司法体制机制的全方位改革,是提高司法保护整体效能和综合效能的重要举措。”
在我国,“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政策。司法主导是对司法保护知识产权职能作用的基本要求;严格保护是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度的基本定位;分类施策是实现严格保护的基本方法;比例协调是严格保护的统筹原则,四者构成一个有机统一整体。
自199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率先开展试点,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至今已有20年。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共有6个高级人民法院、95个中级法院和104个基层法院先后开展了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经验证明,“三合一”工作有利于统一司法标准,提高审判质量,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实现知识产权的全方位救济。
为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起草了《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该《意见》已经印发全国法院。
《意见》对“三合一”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审判组织设置、案件管辖、队伍建设、工作机制、沟通协调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根据该《意见》,各级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部门将不再称为“民事审判第X庭”,更名为知识产权审判庭。《意见》印发以后,除知识产权法院暂不执行以外,“三合一”工作将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开。
陶凯元表示,各高级人民法院最迟在今年年底之前要成立协调机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在审判力量配备上,各级人民法院要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熟悉知识产权审判业务的法官到知识产权庭工作。各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应当根据审判任务需要配齐配好配强审判力量,严格选拔审判业务骨干,确保参与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具有相应的审判业务能力和经验。
来源:知识产权那点事
(整理自新华网、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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