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1 22:29
【企业实务】如何判断你的外观专利被侵权了?
文章来源: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公众号
比对方法一:肉眼观察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应...
比对方法一:肉眼观察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应该根据普通消费者用肉眼进行观察时是否会产生混淆来判断,对视觉观察不到的部分,不能借助仪器或化学手段进行分析比较。观察时应以产品易见部位的异同作为判断的依据。
比对方法二:直接对比 在进行判断时,首先应当把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分开摆放,观察时在时间和空间上均要有一定的间隔。这样可以让审判人员对两种产品产生直观的第一印象。然后,再将两种产品摆放在一起,由审判人员对两种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直接对比分析,以描述二者的异同,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最终得出二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的结论。
比对方法三: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对两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主要构成和创新点进行综合判断。
目前较常见的做法是将要部作为比较的重点,观察被控侵权产品是否抄袭、模仿了权利人的独创部分。
被控侵权产品构成侵权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被控侵权产品包含外观设计专利的独创性部分(即创新点)。
二是被控侵权产品从整体上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 。
在进行两种产品的外观设计比对时,一般应按照形状、图案、色彩的顺序依次进行。在判断形图色结合的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似时,应当先判断形状是否相同或相似,如果形状不相同或不相似,则可以认定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无须再进行图案和色彩的比对;
如果形状相同或相似但该形状属于公知在先设计,应进一步判断图案是否相同或相似,图案不相同或不相似,则可以认定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无须再进行色彩的比对;
如果图案相同或相似但该图案属于公知在先设计,再对色彩是否相同、相近似进行判断,色彩不相同也不相近似的不构成相同或相近似的外观设计,色彩相同或相近似的则构成相同或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
在三要素中,形状是最主要的,在侵权判定时应以对比形状为主。如果产品的外观形状是专利权人首创,而被控侵权产品使用了该形状并添加了图案,则无论被控侵权产品添加了何种图案,均应认定为侵权。(来源:商标圈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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