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总部是不是已经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了?
摘要: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特许人应当自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特许人应当自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查询网站:http://315.lenso.cn。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第二十五条,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如果没有备案,这种连锁总部就很值得怀疑,因此,你要谨慎,要问问他们为什么没有备案。如果他们支支吾吾,不能给出合适的理由,很好就不要再和他谈下去了。
你可以商务部政府网站查询以下信息:
(1)连锁总部的企业名称及特许经营业务使用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
(2)连锁总部的备案时间。
(3)连锁总部的法定经营场所地址与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
(4)境内的加盟店的营业地址。
加盟咨询电话:4000-1688-49
文章来源:1688商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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