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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深圳酒业优秀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4.03.15 15:28

文章来源: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公众号

摘要:

为促进深圳酒类行业规范、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我市...

为促进深圳酒类行业规范、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我市酒类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提高经济效益,做大做强优势企业,形成大公司大集团支撑大产业发展的新格局,建立激励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市酒协决定对酒类经营企业进行综合经济实力评价,评选“2014年度深圳酒业优秀企业”。


一、评选原则

评选“2014年度深圳酒业优秀企业”是一项对企业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活动,各企业要引起高度重视,评审团一定会严肃认真,坚持高标准,实事求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和范围

具有独立经营场所、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酒类经营企业均可自愿参加评选。


三、评选数量

结合我市酒类经营企业发展实际,本次评选产生“2014年度深圳酒业优秀企业”10家。


四、评选时间

2015年1月31日前为各企业自行申报时间,2月12日前评审结束,3月12日在“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选举大会暨2014年年会”上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奖。


五、评选条件

1.证照齐全;能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等;

2.遵守协会《章程》,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

3.依法诚信经营,无违法违纪行为,依法纳税,不销售假冒伪劣酒产品;

4.2014年度无酒类质量安全事故投诉;

5.企业有一定的规模,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

6.企业获得其它的奖项;


六、评选标准

1.企业规模、证照齐全占25%;

2.行业服务占10%;

3.酒类质量安全占30%;

4.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占25%;

5.企业获得其它的奖项占10%;


七、评选奖励

为本次获表彰的企业制作奖牌,颁发证书,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和宣传。


八、评选方式和程序

(一)企业申报(所有申报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1、参评企业申报所需的材料

①“2014年度深圳酒业优秀企业”评选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等复印件

2. 以上材料和表格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并按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在2015年1月31日前报送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秘书处(协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凯丰路4号满京华商业大厦410室 联系人:何良兵 联系电话:82267149 传真:82403940 手机:15818585175

(二)评审团成员


九. 工作要求

企业的申报材料和各种数据必须真实可信,一经发现企业弄虚作假,即取消该企业的参评资格。


十.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2014年度深圳酒业优秀企业”评选团所有。


附:评选申请表格下载(进入协会官网www.szla.org 点击资料下载即可)


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

二O一五年一月八日

文章来源: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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