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5 15:29
2014年“诚信经营酒类示范店”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公众号
为强化我市酒类产品质量管理,确保酒类消费安全,弘扬新广东精神—...
为强化我市酒类产品质量管理,确保酒类消费安全,弘扬新广东精神—厚于德 诚于信 敏于行,建立激励诚信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市酒协决定对旗下210家“诚信经营酒类示范单位(店)”,择优评选2014年“诚信经营酒类示范店”先进单位。
一、评选原则
评选2014年“诚信经营酒类示范店”先进单位,是一项对深圳酒业影响较大的活动,各诚信经营酒类示范单位(店)(以下简称示范店)要引起高度重视,评委团一定会严肃认真,坚持高标准,实事求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和范围
已获得深圳市酒协颁发的“示范店”证书的酒企,可自愿参加评选。
三、评选数量
结合实际情况,本次评选产生2014年“诚信经营酒类示范店”先进单位10家。
四、评选时间
2015年1月31日前为各企业自行申报时间,2月12日前评审结束,3月12日在“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选举大会暨2014年年会”上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奖。
五、评选条件
1.提供“示范店”证书复印件
2.依法诚信经营,每年市场巡查合格,无任何处分;
3.严格遵守协会的“示范店”管理办法和“贴标管理办法”;
4.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
5.企业有一定的规模,年销售额1000万以上
6.获得其它奖项;
六、评选标准
1.销售额占20%;
2.市场巡查情况占30%;
3.经营面积占10%;
4.遵守市酒协相关管理办法占30%;
5.获得其它奖项10%;
七、评选奖励
为本次获表彰的企业制作奖牌,颁发证书,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和宣传。
八、评选方式和程序
(一)企业申报(所有申报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1、参评企业申报所需的材料
2014年“诚信经营酒类示范店”先进单位评选申请表
2. 申请表请于2015年1月31日前报送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秘书处(协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凯丰路4号满京华商业大厦410室 联系人:何良兵 联系电话:82267149 传真:82403940 手机:15818585175
(二)评审团成员
九. 工作要求
企业的申报材料和各种数据必须真实可信,一经发现企业弄虚作假,即取消该企业的参评资格。
十.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诚信经营酒类示范店”先进单位评选团所有。
附:评选申请表格下载(进入协会官网www.szla.org 点击资料下载即可)
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
二O一五年一月八日
文章来源: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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