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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诚信经营酒类示范店”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4.03.15 15:29

文章来源: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公众号

摘要:

为强化我市酒类产品质量管理,确保酒类消费安全,弘扬新广东精神—...

为强化我市酒类产品质量管理,确保酒类消费安全,弘扬新广东精神—厚于德 诚于信 敏于行,建立激励诚信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市酒协决定对旗下210家“诚信经营酒类示范单位(店)”,择优评选2014年“诚信经营酒类示范店”先进单位。


一、评选原则

评选2014年“诚信经营酒类示范店”先进单位,是一项对深圳酒业影响较大的活动,各诚信经营酒类示范单位(店)(以下简称示范店)要引起高度重视,评委团一定会严肃认真,坚持高标准,实事求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和范围

已获得深圳市酒协颁发的“示范店”证书的酒企,可自愿参加评选。


三、评选数量

结合实际情况,本次评选产生2014年“诚信经营酒类示范店”先进单位10家。


四、评选时间

2015年1月31日前为各企业自行申报时间,2月12日前评审结束,3月12日在“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选举大会暨2014年年会”上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奖。


五、评选条件

1.提供“示范店”证书复印件

2.依法诚信经营,每年市场巡查合格,无任何处分;

3.严格遵守协会的“示范店”管理办法和“贴标管理办法”;

4.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

5.企业有一定的规模,年销售额1000万以上

6.获得其它奖项;


六、评选标准

1.销售额占20%;

2.市场巡查情况占30%;

3.经营面积占10%;

4.遵守市酒协相关管理办法占30%;

5.获得其它奖项10%;


七、评选奖励

为本次获表彰的企业制作奖牌,颁发证书,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和宣传。


八、评选方式和程序

(一)企业申报(所有申报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1、参评企业申报所需的材料

2014年“诚信经营酒类示范店”先进单位评选申请表

2. 申请表请于2015年1月31日前报送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秘书处(协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凯丰路4号满京华商业大厦410室 联系人:何良兵 联系电话:82267149 传真:82403940 手机:15818585175

(二)评审团成员



九. 工作要求

企业的申报材料和各种数据必须真实可信,一经发现企业弄虚作假,即取消该企业的参评资格。


十.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诚信经营酒类示范店”先进单位评选团所有。


附:评选申请表格下载(进入协会官网www.szla.org 点击资料下载即可)


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

二O一五年一月八日


文章来源: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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