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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爱情趣优品不履行合同约定

2024.12.29 16:17

文章来源:中诉网

摘要:

2024年1月5日,我在网上搜索情趣用品时,看到了日日爱情趣优品广告,随后加了业务员陈秀虹的微信。陈秀虹说深圳市日日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运营老师一对一指导,还会提供授权和图片资源包,可以打造拼多多或淘宝的万...

2024年1月5日,我在网上搜索情趣用品时,看到了日日爱情趣优品广告,随后加了业务员陈秀虹(微信:S*722W[?])的微信。陈秀虹说深圳市日日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运营老师一对一指导,还会提供授权和图片资源包,可以打造拼多多或淘宝的万单店,免费给予信誉扶持。

在陈秀虹连续宣传下,1月12日我和深圳市日日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日日爱情趣优品合伙人协议书,合作版本为钻石级别,合同是通过网上发送的,签名是收到补签上去的,通过微信向广州市增城日日爱百货商行转账5280元。

之后由于工作原因我没时间监督运营,没想到日日爱情趣优品竟不履行合同约定,上架了一次商品后就再没进行管理。这期间本应按合同免费操作一次店铺流量扶持,结果1月18日收了300元后也没有操作。我尝试跟业务员陈秀虹、网店技术陈明及运营专员晴天沟通,结果他们对我发的信息置之不理没有任何回应,导致我的日日爱情趣优品店在客人下订单后无货可发。

在此恳请帮帮我,以便可以继续经营我的日日爱情趣优品店铺,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对于投诉众多且拒不解决的涉嫌合同诈骗项目,广大投诉人发布投诉的同时可联合不少于10个投诉人,携带身份证、订立合同、转账记录的原件和复印件,统计好每个投诉人的被骗钱数,整理好涉嫌合同诈骗的事实与经过,一起到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办公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66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4:00-18:00,联系电话:0755-85137020。联合报案协助请拉到页面底部添加在线客服为好友。

文章来源:中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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