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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经营许可,昆明接下来将采取这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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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二维码,关注云南省连锁经营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掌握行业资讯,携手无限商机,共建美好未来推行直营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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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直营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破解食品经营领域许可的痛点、堵点、难点,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昆明市社会信用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信用建设工作的通知》(昆信用办〔2020〕11号)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全市直营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评审承诺制”,特制定本方案。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对直营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及其分支机构的食品经营许可实行“总部统一评审,分支机构公开承诺”的“评审承诺制”的审批方式,持续提升食品经营许可的便利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强化直营连锁经营企业的诚信建设。适用“评审承诺制”的直营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包括超级市场(超市)、专业店(专卖店)、综合商场等,须在昆明市范围内有5个及以上使用统一商号的门店。适用“评审承诺制”的直营连锁餐饮服务企业包括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饮品店、快餐店等(不含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单位食堂),须在昆明市范围内有10个及以上使用统一商号的门店。“评审承诺制”,指对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本市直营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及分支机构采取的审批方式,即对经营企业总部或已获证门店经现场评审合格后发布《评审公告》,对通过评审企业的分支机构(统一采购配送食品、统一经营服务规范、统一质量管控标准,各门店经营项目、流程布局和设备设施相同或相近)的食品经营许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进行审批。评审按照企业自愿原则,由直营连锁经营企业总部住所所在地的县区市场监管局向市局提出评审申请。市局依申请组织对直营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或分支机构进行评审合格后发布《评审公告》,对通过评审的直营连锁经营企业,其新开办门店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未申请评审或经申请但评审未通过的直营连锁经营企业,其新开办许可仍按一般许可程序办理。经县区市场监管局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县区市场监管局向昆明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处申请评审并提交以下材料:③直营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可参考附件2);评审由昆明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处牵头,食品抽检流通处、食品餐饮处等业务监管处室配合,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业务科室参加。评审结束后,市局以《直营连锁经营企业“评审承诺制”评审表》(附件4)的形式出具评审结果。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在市局信息系统和外网发布《评审公告》(附件5)予以公示。《评审公告》有效期2年,有效期届满后,经县区市场监管局申请后市局可再次组织评审。评审通过的直营连锁经营企业,其在昆明市内的分支机构如申请相同主体业态、经营项目食品经营许可的,其分支机构应向发放其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局提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评审通过的直营连锁经营企业的新设分支机构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②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者实景照片(不小于4寸,画面清晰可见)、操作流程等文件;④直营连锁经营企业“评审承诺制”企业承诺书(附件6);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审批部门对申请事项是否需要许可,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齐全等进行核对。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当场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1.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检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2.对于市局证照同发(指《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由企业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场地核查。3.证后检查重点为食品经营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等情况。后续监管中发现实际经营情况与申报材料及承诺内容不符的,情节轻微、通过整改能够达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或限期整改后复核仍未达到承诺条件的,应作以下处理:1.在信用中国(云南昆明)、昆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等媒介上公示该市场主体违反承诺的失信行为。2.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范围内违法行为的,由县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办理流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工作抓细抓实。在受理窗口、政务网站等公布审批改革措施的适用范围、办理流程、许可要求、承诺书式样、法律责任等相关信息,通过网站及窗口发布办事指南。对以“评审承诺制”方式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情况。市局相关业务处室要加强对各单位的指导,要及时监督、检查、总结工作经验,收集掌握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昆明市直营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评审公告模板(供参考)6.直营连锁经营企业“评审承诺制”企业承诺书及行政许可机关告知书(温馨提示:上述附件内容,请识别文前二维码,关注协会微信公众号,通过首页对话框回复“食品经营许可”获取)免责声明:凡注明 “来源:XXX”的图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平台转载旨在分享交流,仅供读者参考,不用作商业用途。如涉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0871-65716500。云南省连锁经营协会成立于2019年9月,是由云南省从事连锁经营服务的企业和相关专家、管理人员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登记机关为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为省商务厅。协会拥有会员单位80余家,会员单位业态覆盖药店、便利店、百货超市、书店、电器专营店、餐饮、眼镜、高校、数码产品专营等10余个行业,连锁店铺总计达到1.5万个,2019年销售额近400亿元,约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3%。2020年9月1日,13家会员单位入选《2020云南省非公企业100强榜单》。2020年9月22日,3家会员单位入选2020年云南省“10大名品”榜单,3家会员单位入选2020年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榜单,2家会员单位入选2020年云南省绿色食品“20佳创新企业”榜单。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连锁经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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