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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1号修改单粽子骨干企业座谈会在京召开

2024.03.08 11:25

文章来源:中焙糖协冷冻食品委员会

摘要: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第1号修改单...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第1号修改单》)已于2022年5月24日发布,2022年8月15日起实施。今年是粽子产品实施第1号修改单的第一年,为更好地指导粽子骨干企业贯标达标,了解企业的标准执行情况及执行过程中的问题,3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委托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组织召开了《第1号修改单》粽子骨干企业座谈会。会议由中焙糖协理事长张九魁主持。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负责同志、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有关同志、中焙糖协技术法规委员会秘书长魏立立以及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北京好利来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杭州知味观食品有限公司、米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荃盛食品有限公司、郑州百兴食品有限公司、长春中之杰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米老头食品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思念食品有限公司等15家粽子骨干企业参加了会议。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负责同志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特别强调在生产领域要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在消费领域要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过度包装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增加温室气体排放,而且导致商品价格虚高,损害消费者利益,也助长了不良的社会风气。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不断健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体系,强化标准与政策、监督、执法的联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性工作,需要保持定力、久久为功,请粽子企业务必重视,提高认识,主动贯标用标达标,在今年端午节为老百姓供给包装适度、品质更高、口味更佳的粽子产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中焙糖协技术法规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魏立立简要介绍《第1号修改单》中粽子产品的相关要求。15家粽子骨干企业逐家介绍了今年粽子包装设计和订制的情况,内部控制包装空隙率、包装成本方面的成效和经验,同时也反映了包装体积检测方法、仪器、实验室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张九魁理事长最后强调,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低碳绿色运行对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提高行业长久发展的把控,希望全行业一定要响应号召,深刻理解,只有实现低碳绿色运行,才能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行业企业一定要认真研究新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严格执行,倡导低碳、绿色、可持续理念,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共同营造适度包装、合理定价、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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