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1 00:00
LPR没变又咋样,22家银行都说放款难!违约算谁的?律师这样说……
文章来源:吉屋网
今天,4月份的LPR新鲜出炉!
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这个数据,已经整整一年保持原地踏步了。
LPR一直没变,说明现行的货币政策保持中性,既不会收紧,也不可能像去年那样放松。
与稳定的LPR相比,房贷利率明显没那么淡定了。不仅如此,银行还严审首付资金来源、流水,有粉丝戏谑:“买房要提前半年定存”。
那这个月各银行的房贷利率还接着涨吗?
首套最高5.5%,二套最高5.7%
4月的房贷利率确实有所上涨,其中四大行首套房的利率达到5.3%,二套房也相应调整到5.5%,放贷时间也延长为2个月,甚至更久,不少刚需朋友直呼“顶唔顺”!
四大行一向是各大银行的风向标毫无疑问,其他银行也低不到哪里去
其中中信银行的利率最高,首套高达5.5%,二套高达5.7%,分别加点85和105。要知道去年年底时,各银行二套房的加点才60。
问及额度和放款时间,各大银行异口同声:“非常紧张,时间很长!”在小编的一再追问下,部分业务经理才说了个保守的数字。
华夏银行的业务经理还直言,没额度了,暂时不受理房贷的相关业务。
面临违约风险咋办?
除了放款时间慢,银行的审核越来越严,贷款迟迟批不下来,面临违约风险咋办?
这时必须先明确谁是责任方:如果因为购房者自已的原因导致贷款被卡,责任方在于买家;如果是不可归责双方的原因买家可无责解除合同。
整不明白?举个例子就很好理解!
情况1:已申请贷款,贷款额度管控导致迟迟无法放款?
看合同!
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买家支付尾款的时间为某日”,或者“即使银行未能于某日之前放款,买家仍应当以其他方式支付购房款”的,毫无疑问,买家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有银行业务经理支招,在放款时间不确定时,和出卖人协商好“支付尾款时间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并写在合同中。
情况2:已签合同,贷款政策突然调整而无法放款?
贷款政策调整,通常指首付比例提高、增加贷款要求等。这种情况,明显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买家是可无责解除合同
但如果不幸,合同里约定“即使买家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也应当支付房款”,买家就理应承担责任。
情况3:拖延导致贷款被限,谁来负责?
近期新政频出,购房者也生怕再有变数。
如果签订合同时及签订合同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购房者具备贷款条件,但因为拖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网签或者其他必要的动作,导致遭遇了新政被限的,拖延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所以大家再忙也得上心,按合同约定期限内办事,免得交易不易还要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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